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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日期:2014年12月05日 08:40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来源:新闻中心


12月4日下午1时,我院在图书馆门前广场上隆重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我院党委副书记李治山、副院长张富林、纪委书记霍东平,榆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孙有强,榆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卫东,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平,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邸飞,陕西文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少强出席仪式,我院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各院系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院系师生代表和学生社团代表近25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榆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孙有强在讲话中指出,今天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凸显宪法的神圣,所以我们要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内化于心,方能外化于形;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必须要抓好宪法自身的实施工作;只有宪法得到遵守,依法治国的各项事业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同时他希望学生们能够把握机遇,抓住机会,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养,为国家的法治化进程贡献力量。

参加仪式的政法学院院长张柱华对我院国家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包括邀请法学专家、法官及资深律师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大型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举行模拟法庭观摩活动,以及举办审判进校园等活动。

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代表李孟园同学发言时表示,大学生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重要责任,必须学法用法守法,弘扬法制精神,遵守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有序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最后,我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李锦峰宣布宣传活动启动,与会领导向在场师生发放了宣传材料。

值此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院通过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一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师生自觉学习宪法,自觉宣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李昭霞     责编 编审/葛莉珍 李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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