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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永利官网vip关于推荐评选2012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通知

日期:2012年05月19日 16:30 作者:组织部 来源: 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各部门:

榆林市2012年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总支认真学习榆林市文件精神(见下),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与6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到组织部。

关于推荐评选2012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门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省驻榆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榆办字[2007]74号),关于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的有关规定,现将选拔2012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与条件

选拔的范围应是在我市各领域、各行业的生产、建设、科研、医疗、教学等单位(包括中、省驻榆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不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008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管理期已满,需重新申报并按有关程序参加评审(名单见附件4)。申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1957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

二、原则与程序

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水平和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依据,不受身份、专业技术职务、学历、资历的限制,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拔尖。

选拔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选拔对象由所在单位提出,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各部门,对本县区、本系统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严格考察,并征求相关方面意见,提出拟推荐初步建议人选名单,经党委(党组)讨论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中省驻榆单位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人选。

三、需提交材料

1,推荐函一份,附《2012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电子版;

2,《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电子版;

3、获奖证书、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申报人选身份证、廉政鉴定意见、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和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原件;

5、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附当地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等证明材料。

四、名额分配及工作安排

各县区、各部门推荐拔尖人才人选原则上控制在5名以内。

推荐选拔拔尖人才工作按三个阶段安排:第一阶段(5月15日--5月25日)为宣传、调查摸底、单位推荐阶段;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10日)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审查、上报材料阶段;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30日)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阶段。

五、注意事项与时间要求

选拔专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在推荐选拔拔尖人才人选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推荐,同时应注意部门、行业之间的平衡;要向在基层第一线从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艰苦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才以及中青年人才倾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确定的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鲁艳

联系电话:0912-3282066

电子邮箱:ylswzzbrck@163.com

 附:1、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条件
         2、《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
         3、《2012年度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2008年度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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