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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2年12月17日 15:43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党委各部门、各总支,行政各处室、各院系:

根据院党委《2012年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现就评选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刻理解和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工作踏实认真,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吃苦耐劳,具有创新精神。

3、爱国守法,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办事公道,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教学评估工作,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事迹先进。

二、评选名额分配

机关各部门共评选9-10名,其中15人以上的部门可推荐一名实名额,15人以下的部门可推荐一名虚名额,对所推荐的虚名额,实行联评。各院系党总支、图书馆、后勤公司各评选1-2名(其中30人以上的总支可评选2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1。

三、评选审定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评选推荐和审定程序。各院系、图书馆、后勤公司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机关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初评,由宣传部组织机关各部门进行联评。

2、各党总支、各部门将推荐出的先进个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宣传部,宣传部审查后,报经院党委批准。

四、表彰奖励

1、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授予“3044永利官网vip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2、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宣传栏内进行事迹宣传。

五、评选上报时间

各部门、各院系应于12月21日前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表2,及事迹材料报送宣传部。

六、要求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扬民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切实做好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附:1、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3044永利官网vip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3044永利官网vip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     

(联系人:高春燕 联系电话:3891959)

 

附件【3044永利官网vip宣发[2012]10号 关于评选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榆宣发1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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