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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违法违规网站和互联网有害信息的通告[转发]

日期:2013年08月30日 18:49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网站管理、整治网络谣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倡导全市互联网行业自觉坚守“七条底线”,抵制网络谣言,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根据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关于规范网站地方频道(分站)管理的通知》和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规范网络新闻采编行为的通知》(陕网信办发[2013]5号),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公安局和榆林市网信办决定联合对全市违法违规网站和互联网有害信息进行清理整顿。现通告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和全市公安系统将联合开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炒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造谣犯罪分子,坚决查处造谣传谣者,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净化网络信息传播空间。

二、即日起,全市各类网站、论坛、微博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严格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消除虚假信息,杜绝一切以求证、转发等方式传播谣言的行为。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的网站、论坛和微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三、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站,一律不得在榆林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不得违规采访采编、登载转载新闻信息,经举报查实,一律关闭,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四、全市范围内非新闻单位设立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一律不得登载自行采编的新闻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转载新闻信息要确保来源规范、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严禁恶意篡改标题、发布虚假信息、将互动栏目贴文直接编发新闻。

五、任何网站、论坛、微博以及所有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均不得以“典型宣传”、“舆论监督”、“形象策划”等旗号敲诈勒索,从事各类“有偿新闻”活动。

六、榆林市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网站、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榆林市公安局:0912-3234493

榆林市网信办:0912-3282698 邮箱:ylswgb@163.com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公安局

榆林市网络信息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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