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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年06月13日 09:17 作者: 来源: 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14〕4号)精神,现将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励计划、中科院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16日(星期一)前将有关人选的材料(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及电子数据(请在www.zhichen.com.cn网站中“专家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下载安装百千万工程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生成上报信息数据,文件后缀名为“.RPU”),报人事处博管办。

联系人:屈晓渊,联系电话:3891194

                                                                        

                                                                                人事处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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