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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22日 14:57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院系、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1.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根据我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分配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专项 10项;自然科学专项10项。

    2.申报专项科研项目,首先需填写二份《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附电子版于10月8日之前由院系统一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安排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合格的项目方可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3.网上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截止2014年10月8日,专项科研项目截止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最终确定的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10月19日前送交科技处。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7份。

    本次申报时间紧,请项目申请人认真积极准备,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高竹莲 杨宏斌

    电话:0912-3893621 0912-3525970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doc】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编写提纲.doc】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化培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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