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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及重新填报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4年03月31日 14:32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门:

接陕西省科技厅文件陕科计发〔2014〕37号通知,科技厅开发的“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已于近期上线使用。现专家库征集一批科技计划评审专家,参与我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现要求我校副高以上人员必须填报相关信息,具体详情参阅附件,我校申报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0日。

科 技 处

2014年3月31日

附件:

关于征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及

重新填报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陕科计发〔2014〕37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了进一步提高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和体系,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中的咨询作用,促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建设,我厅建设开发了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将于近期上线使用。由于新系统评审专家库所包含的信息较原有系统更加完善和规范,因此需要对以前评审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重新填报,同时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新的科技计划评审专家。

一、征集范围:

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我省科技政策咨询,科技项目立项、评价、验收、评奖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享受国务院或三秦人才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我省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请程序

1.登陆http://ywgl.snstd.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注册角色“评审专家”——填写个人简要信息并提交;

2.进入注册时填写的个人邮箱——找到注册激活邮件完成账号激活——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3.待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进入专家库。

四、填报要求和时间

1.此次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奖励评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望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杜绝弄虚作假,严把质量关;

2.推荐中要注意把握各行业、学科和专业的完整性,避免遗漏;

3.被推荐的专家中,在录入专家库时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电子邮箱等必须填入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省科技厅变更专家信息;

5.专家信息如有变化,可随时登录系统按程序进行修改和补充。

申报时间:2014年3月16日起开始申报。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叶正勇

联系电话:029-81773390

地 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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