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的智库作用,推动陕西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与范围
(一)申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聚焦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原创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全省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分支学科,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填写申报材料时,要依照《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中列出的14个分支学科填写相应学科。
(三)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但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从14个分支学科中选择一种填报。
(四)本年度课题申报范围只受理教育学科的研究课题,非教育学科研究课题不在申报范围。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1)。申报重点课题其名称须与公布的研究题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三、课题申报人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申报人,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报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须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报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设立的课题,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申报本年度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流程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课题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申报人在填写网络申报材料时,认真填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一旦提交,将不能再退回更改。
网络材料集中填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
(二)资格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各市(区)、高等院校、省直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核。
网络申报材料审核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凡不符合文件中一、二、三项要求的课题《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中如果出现申报者、主要参加者及所在单位和地市、区县等相关信息,均予不通过审核。
(三)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经网络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申报课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五天。无异议后进入评审阶段。
(四)电子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评审书》及《活页》。
2.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省直单位申报人将带水印的《评审书》经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同PDF版本《活页》(无需盖章签字),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打包、汇总,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指定邮箱。
(五)缴纳评审费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教育科研工作”等精神,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科研处
2022年5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