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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年11月08日 16:44 作者: 来源: 编辑:科研处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按照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宣传部、榆林传媒中心、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围绕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从自身亲历视角出发,以所见所闻、真情实感抒发对新时代十年榆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幸福的真实感悟,以鲜活故事生动展现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精神风貌,以理论视角交流研讨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的认识理解,积极创作人民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的研究阐释文章,用生动的语言、群众的口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征文对象

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党校、高校从事理论政策宣传、研究的专兼职社科理论工作者。

三、征文要求

1.政治立场鲜明。文章内容立场坚定、观点正确,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2.重点内容突出。每篇文章聚焦一个主题,抓住重点关键,深入解读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说理透彻、文风鲜活、文字精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文章体裁适当。文章体裁不限,涉及人物和事件必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构。理论研究文章一般不超4000字;观点研讨文章一般3000字左右;评论、杂文、经验交流、通讯、散文、学习心得一般1500字左右。

4.作品必须原创、未公开发表,不得引用涉密内容,涉及史实、事件应尊重史料、实事求是,涉及数据要认真核实,须有来源和出处,做到权威可靠,文章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奖励方式

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评选优秀征文,设置一等奖5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榆林新华书店购书卡;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榆林新华书店购书卡;三等奖30名,奖励价值500元的榆林新华书店购书卡。

五、投稿方式

征文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结束。

科研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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