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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16:38 作者: 来源: 编辑:鲍亮亮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

    接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15号),为了做好我校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阵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一下要求: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2019年教育厅项目申请经费额度统一填写为:专项自然项目申请经费为2万元、专项人文1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3万元、重点实验室项目5万元、智库内涵研究项目5万元、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10万元。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三项。

6.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7.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专项项目:今年专项项目分配给我校申报指标为人文社会科学专项10项、自然科学专项12项。申报人员需先按模板填写并打印一份《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11月9日之前由院系统一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我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直接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实行自由申报,填写完成网报后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教育厅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2018年度以前已分配过教育厅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和密码的人员在2019年项目申报时继续使用原有帐号和密码。今年首次申请人,由科研处分配帐号。所有类别项目的研究期限均建议填写为2019年1月—2020年12月。

五、成果要求说明:

(一)专项项目:论文数量大于等于2篇(负责人至少1篇核心期刊),研究报告1份。

(二)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2,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另外必须有合作企业应用证明,其他技术指标和成果。

(三)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2,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另研究报告一份。一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

(四)重点实验室项目成果要求说明:论文(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论文加咨询报告(非必有项)数量大于等于3,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另研究报告一份。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专项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按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的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1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查新报告(6个月内)、合同协议等有关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按照“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查新报告、企业合作协议、有关附件(论文、专利、获奖等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由院系统一报送科研处302室。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0912-3525970

科研处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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