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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4月16日 15:28 作者: 来源: 编辑:鲍亮亮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统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课题研究质量,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联合省委统战部合作开展2019年度全省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经费

2019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自筹课题和参考课题。

重大课题:由统战部研究室负责指导,经费两万元;

重点课题:由统战部业务处负责指导,经费一万元;

自筹课题: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各项评审,无经费;

参考课题:参加省委统战部年终评审,无经费。

二、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题申请。

三、课题申报及评审

课题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由省社科联负责组织实施。立项申请书发放一周后,由省社科联拨付课题经费的50%。结题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50%。7月中旬开展中期检查。个人不得直接申报课题,由个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四、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陕西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陕西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享有研究成果的署名权,省委统战部享有成果的使用权。发表、出版时须注明系“陕西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字样,并交由省委统战部审核同意。成果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出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省社科联撤销课题: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项目,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名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责任单位退回研究经费。

(三)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课题立项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各相关院系要按规定做好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活页》(一式七份)的汇总报送科研处302室,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WORD)传至电子邮箱12086469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年4月16日

附件【.2019年度全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019年度全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资料包.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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